焦点速读:长达27年的制裁!美国滥用反倾销措施,中国大蒜出口无路可走?

时间:2023-05-13 21:03:36       来源:创峰经济


【资料图】

美国是中国新鲜大蒜的重要出口市场之一,但是由于美国对华实施了高额的反倾销措施,中国大蒜出口受到了严重的限制。近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新鲜大蒜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决定继续保持现行的反倾销措施。这意味着中国大蒜在未来五年内仍然无法顺利进入美国市场。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数据,自1994年起,美国就对进口自中国的新鲜大蒜征收了高达376.67%的反倾销税率。这是美国对华反倾销案中最高的税率之一,也是导致中国大蒜出口美国数量锐减的主要原因。据统计,1993年,中国向美国出口了2.4万吨新鲜大蒜,占美国进口总量的79%;而到了2019年,这一数字下降到了仅有的0.4万吨,占比仅为3%。

然而,在指责中国进行倾销行为的同时,美国自己却也存在着严重的倾销问题。据《世界贸易评论》杂志发表的一篇研究文章显示,在过去十年中,美国商务部已经发展了一种更微妙的自由裁量权做法,以提高针对市场经济体出口商(包括中国)的反倾销税率。这些做法包括定向倾销、特定市场情况、贸易优惠延长法案等,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关于反倾销程序中调查机构自由裁量权可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宽容的判例下存有争议。

此外,在全球范围内看,美国也是一个重要的倾销者。根据WTO统计数据显示,在2020年1月至11月期间,在WTO成员发起的共计38起反倾销调查中,涉及到美国产品出口被指控存在倾销行为共计8起。这些涉案产品包括乙二醇、聚乙烯、聚丙烯、钢铁制品、木制品等,在欧盟、加拿大、墨西哥、土耳其等市场遭到调查和制裁。

为了应对美国的反倾销措施,中国大蒜出口商采取了多种方式来规避或减轻税负。例如,通过在第三国进行中转或改装;通过将新鲜大蒜加工成干燥或冷冻等形式;通过将新鲜大蒜切成小块或泥状等方式。然而,这些方式都有其局限性和风险性。一方面,它们增加了出口成本和时间;另一方面,它们也可能引起美方的注意和调查。事实上,在过去的几年里,美国就曾多次对中国大蒜出口商发起反规避调查或反补贴调查,并对部分企业作出了不利的裁决 。

在此背景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2022年10月3日启动了对进口自中国的新鲜大蒜的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根据美国法律规定,反倾销措施通常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后需要进行日落复审,以确定是否需要继续保持或取消反倾销措施。在日落复审中,美方主要考察两个问题:一是涉案产品是否存在倾销行为;二是涉案产品是否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

经过半年多的调查和听证,2023年2月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新鲜大蒜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该公告认定,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则从中国进口的新鲜大蒜将以376.67%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随后,在5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投票作出了与之一致的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该裁定认为,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则从中国进口的新鲜大蒜将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

根据两个机构的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继续有效,并在五年后再进行下一轮日落复审。这对于中国大蒜出口商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在未来五年内,他们仍然无法摆脱高额的反倾销税率和严格的监管限制,只能寄望于其他市场和渠道来寻求突破。

总之,美国对华新鲜大蒜实施了长达27年的反倾销措施,并在第五次日落复审中予以延续。这充分体现了美国对华贸易救济政策的严厉和持久,并给中国大蒜出口带来了巨大困难和挑战。面对这种情况,中国大蒜出口商应该积极应对和调整策略,并寻求更多的合作伙伴和市场机会。同时,在WTO框架下坚持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原则,并揭露和抵制美方在反倾销领域存在的双重标准和不公平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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